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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车操作规程

行车操作规程

1. 行车(起重机)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行车的用途,装备,操作方法以及保养规则,并进行日点检工作。2. 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。3. 行车开始操作前应做到a. 了解电源供电情况、是否有临时断电、检修等情况。b. 必须在总刀型开关断开的情况下,进行行车的检视工作,检查重要部位的连接和使用情况,对个别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。c. 在行车上不得遗留工具或其他物品,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故或损坏。d. 按规定对设备的各润滑点加润滑油脂。e. 对在露天工作的行车应打开其固定装置,如夹轨器或其他器械。4. 必须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的起重量。5. 行车工必须与挂钩工紧密配合、步调一致,移动和起升重物,只应听从挂钩工所发出的信号进行,但“停车”信号不论谁发出均应立即停车。6. 起吊重物时,必须在垂直的位置,不允许利用移动大车及小车来拖起重物。7. 行车的大车及小车必须以最缓慢的行速、在y 碰撞挡架的条件下,逐步靠近边缘位置。8. 如果在停电期间行车钓钩上有重物时,行车工与挂钩工要警告任何人不准在重物下通行。9. 行车起升重物或放下钩子时,行车工不得离开。10. 当行车工作完毕后,吊具应升到上面的位置,遥控器控制的行车要求关闭遥控器,并将遥控器安放在指定位置专人保管。11. 工作完毕后,行车工必须锁好总刀型开关。12. 清扫和擦抹行车,再一次检查各部分情况,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。13. 行车工在离开行车时,行车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点上,露天行车必须夹好夹轨器或其他固定装置方得离开。